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要求,截止至4月7日,我校中加和中德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6年度报告工作已完成。
该项工作得到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财务处的支持与配合,相关填报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学生信息、培养方案、任课教师信息、自评报告、财务状况和项目联系人等,并已提交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现按教育部要求对年度报告中的“自评报告”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2017年4月7日至4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电话:6126751,邮箱:international_office@bnuz.edu.cn。
特此公示。
附件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中加合作办学项目2016年自评报告.pdf
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2016年自评报告.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