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09年12月01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关于调整学校行政部门工作日上班时间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行政部门工作日上班时间作如下安排:
夏秋季(5月1日至11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春季(12月1日至4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新的工作日上班时间从12月22日(周一)起实行,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工时制。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办公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