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港澳台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11月06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一、学校全称及校址

学校全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Zhuhai

校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招生专业及收费

(一)招生专业及学费

专业名称

学费(人民币元/学年)

科类

日语

18000

文史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言文学

编辑出版学

传播学

文化产业管理

广告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18000

理工

工业设计

软件工程

数字媒体技术

行政管理

18000

文理兼招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说明:

1.在我校学习期间凡申请参加赴境外学习并需要按境外大学要求缴纳相应学费的学生,应按境外大学要求缴纳相应的费用,同时应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缴纳我校的学费。

2.申请参加国(境)外实习的学生,其国(境)外实习费用自理。

(二)住宿费

房型

收费标准(人民币)

房间配置

二人间-

六人间

1500-5000元/学年/人

配有冷气空调及淋浴热水设备;独立卫生间及阳台;每人一套组合式家具,包括钢架床(1m*2m)、衣柜、写字台;每人一个宽带网接口,网速达4M。

三、报名及考试办法

普通文、理科招生专业的报名及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可登录www.ecogd.edu.cn查询)规定的办法执行。

四、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在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划定的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

2.投档与录取

7月上旬由联招办将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考生档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提交联招办审核。

7月下旬,录取结果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3.入学与复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手册》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1.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学生,准予毕业并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

2.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六、其他

1.学生入学后的转专业政策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文件规定执行。

2.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助学项目。详见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网http://xsc.bnuz.edu.cn/zizhu

七、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招生咨询电话:0756-6126773,6126787    传真:0756-6126869

电子邮箱:zhzsb@bnuz.edu.cn

学校网址:www.bnuz.edu.cn    招生网址:zsb.bnuz.edu.cn

纪检监督电话:0756-6126518

申诉邮箱:jijianshen@bnuz.edu.cn

八、附则

本章程经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校办公会审议通过,适用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8年港澳台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授权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